《專案鑑定收費標準》
財團法人聯合營建發展基金會鑑定業務範圍及鑑定收費標準
本會之相關鑑定業務範圍包括:
- 一、土木建築相關工程工作物及結構體鑑估。
- 二、土木建築相關工程工作物及結構體之設計計算圖說之鑑核。
- 三、土木建築相關工程工作物及結構體之安全鑑定。
- 四、土木建築相關工程工作物及結構體之現況鑑定。
- 五、土木建築相關工程工作物及結構體之損壞鑑定。
- 其他土木相關工程之鑑定,其主要之工作內容及鑑定收費標準如下:
(一)土木建築相關工程工作物及結構體鑑估:
繳交基金會行政事業費費用依標的物鑑定費用之15%收取,但事業費個案
最低費用為新台幣陸仟元整(鑑定費肆萬元),且全數之鑑定費用應由基金
會代收,其鑑估之內容包括:
- 1.標的物受水災、颱風、地震等因素造成之損失估算。
- 2.受鄰近工程影響之損失估算。
- 3.擬標售標的物之現值估算。
4.工程進行中或完工後,因糾紛而停止承攬契約,其已完成部份價值之估 算。
(二)土木建築相關工程工作物及結構體之設計計算圖說之鑑核:
繳交基金會事業費費用依鑑定費用之15%收取,但事業費個案最低費用為
新台幣陸仟元整(鑑定費肆萬元),且全數之鑑定費用應由基金會代收。
(三)其他專案鑑定最低繳交基金會事業費為新台幣陸仟元整(鑑定費肆萬元)。
表單下載:鑑定申請書